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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校舍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12-12 作者: 来源: 点击:

各二级学院、各有关部门:

为进一步落实落细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,有效防范和遏制校舍安全事故发生,根据《关于开展学校、医院、体育健身场所等公共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通知》(苏既有建筑办〔2023〕1号)和《关于开展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通知》(泰教安委办〔2023〕15号)文件精神,学院将开展校舍安全专项整治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全面自查

各单位(部门)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对本单位(部门)所使用的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自查(楼宇安全隐患排查责任明细见附件1),重点排查以下几个方面:

1.大跨度钢结构屋面建筑:屋面是否存在违规堆放各种材料;结构杆件是否存在明显锈蚀、变形、脱落现象;节点连接是否存在松动、损坏现象等问题。

2.室内吊顶及吊挂物:吊顶面层是否存在沉现象;吊杆、龙骨、基体锚固件是否存在变形、松动、脱落、明显锈蚀现象等问题;

3.建筑外墙装饰材料:外墙装饰材料、构件是否存在开裂、损坏、松动、脱落现象;外墙保温是否存在开裂、松动现象;外窗框、外开扇是否存在断裂、松动现象等问题。

二、学院检查

学院将成立由院领导带队,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检查工作组,对校舍安全开展实地检查,详细安排另行通知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1.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

各单位(部门)要高度重视校舍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,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加强组织保障,采取有力措施,确保工作落到实处。

2.强化管理,落实责任

各单位(部门)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责任,认真安排部署,开展起底式、拉网式、全覆盖排查,确保校舍安全不留死角、不留空白、不留盲区。

3.全面排查,杜绝隐患

请各单位(部门)将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填入《校舍建筑隐患摸排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2),并于12月15日(周五)下班前报至后勤处(行政楼304室)。


    附件:1.楼宇安全隐患排查责任明细表

     2.校舍建筑隐患摸排情况统计表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后勤管理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年12月12日